关于举办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3-06-13 23:0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遵照学校教学工作方案,我校现正式启动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赛道设置

本次校赛选拔赛将分别举办四个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可自主选择参加(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各学院及学工就业创业部门将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五)其他要求详见(鄂教高函〔2023〕8号)文。

四、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l 本科生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5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湖北省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如下。

1.活动主题

强国有我新征程 乘风破浪向未来

2.主要目标

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拓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时代内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上山下乡出海”,乘风破浪向未来。通过扎实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使广大青年学生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厚植家国情怀,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3.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 ),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4.参赛组别和对象

1)公益组。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 (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职教赛道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湖北省复赛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参赛项目类型

1)创新类: 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 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 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2.参赛方式和要求

1)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四)产业命题赛道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产业命题赛道,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湖北省产业命题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发挥开放创新效用,打通高校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需求,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

2)引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3)立足产业发展,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命题征集

1)本赛道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征集命题。

2)企业命题应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

3)命题须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三、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3年8月15日前正式入职)。

3)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4)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 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五、赛程安排

1.比赛与项目辅导:通知发布日期—6月30日

本次选拔赛分为:项目计划书网评、项目路演赛两个阶段。

项目计划书网评: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并邀请评委遴选路演项目。

路演阶段:对入围项目进行路演答辩(视情况采用网络视频连线方式或现场赛进行路演),包括参赛资料(计划书、PPT等)评审、线上会议会评等,评选出校赛各类奖项。

2.校级初赛:2023年6月28-30日期间

3.省级复赛:20237月8-7月31日

4.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238月1日-全国总决赛时间

大赛举办期间,学校将组织评委对校赛中表现优异的参赛项目进行一系列项目打磨与辅导活动,最终按照学校推荐项目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六、奖项设定与奖励政策

1.本次校级大赛设置奖项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获奖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及相应创业扶持,并将从获奖团队中遴选团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赛事。

2.本次大赛的获奖团队可优先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一食堂三楼),并享受学校创业学分置换政策。

3.获奖项目将获得我校创业基地导师团一对一的全程辅导,并可参加由学校组织或推荐的创业项目路演,获得投融资机会。

4.获奖项目将优先享受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等有关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5.获奖项目还将优先享有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上报国家、省级项目的资格,并颁发荣誉证书。

6.相关奖励参照《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加此项赛事,同时应指定专职教师与辅导员各一人作为赛事联系人,协调落实比赛的具体实施;要充分发挥学校科研及科技创新团队、教师工作室、创新创业社团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现挖掘高质量竞赛项目;要深入挖掘校友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校友创业项目参加竞赛,发挥大赛的品牌宣传作用,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支持和帮助。

2.在各类别学科竞赛等与大赛关联性较强的赛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要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把提高本科生和教师、优秀校友参与度作为拓宽项目来源、提升项目层次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把好项目的质量关。

3.组建大赛导师团。本次大赛面向全校教职工遴选指导教师,为参赛团队开展创业项目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应在创新创业工作领域具备业务专长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认真负责,自愿为参赛团队提供指导服务。请各学院推荐5位以上指导教师并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一),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6月25日前报送至综合楼学生工作处207办公室刘老师处。

4.各学院参加大赛的人数全日制学生人数不低于20%、各院系参赛团队数量要求已通知到各学院,参赛团队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

5.校赛报名方式(即日起至6月25日),报名分为信息登记和网络报名两个步骤,必须要完成两个步骤才报名成功。

信息登记:各学院自由团队(尚未有长期稳定的指导教师)可在带班辅导员处进行报名信息登记,材料汇总整理后交由学院赛事联系人报送;固定团队(已有长期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在学院或学校赛事联系人处进行登记;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可在综合教研室刘荣老师(电话15827260682;QQ:719794066)处报名。

网络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各参赛团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注册报名,网络报名成功的团队方可参加校赛。

6.比赛报名材料:大赛报名表纸质版一份,电子表一份(详见附件二);项目商业计划书纸质版一份,电子表一份(不设定标准格式);《2023年第九届“互联网+”大赛校赛团队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表一份,学院需要对报名团队前20名进行排名报送;所有材料由学院收集报送至综合楼学生工作处207办公室刘老师。

八、其他事宜

1.联 系 人:刘老师

2.联系电话:027-81823312

3.赛事交流QQ群:564155081

4.地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综合楼学生工作处207

附件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互联网大赛导师团队推荐表-1

附件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三:(学院排名提交)2023年第九届互联网大赛校赛团队汇总表

附件四:(鄂教高函〔2023〕8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的通知

附件五:武工院字【2022】56号-关于印发《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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