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1-05-06 13:54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全体同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遵照学校疫情防控教学工作方案,现正式启动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道设置

本次选拔赛将分别举办两个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自主选择参加(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复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31日之后出生)。

三、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4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1. 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或者社会组织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创意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20214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四、赛程安排

1.项目挖掘培育和报名(通知发布日期—2021531日)

本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动员、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同时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进行系列培训。各参赛团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注册报名。

2.比赛与项目辅导(202161630日)

本次选拔赛分为项目计划书网评、项目路演赛两个阶段。

项目计划书网评: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并邀请评委遴选路演项目。

路演阶段:对入围项目进行路演答辩(视情况采用网络视频连线方式或现场赛进行路演),包括参赛资料(计划书、PPT等)评审、线上会议会评等,评选出校赛各类奖项。

3.项目打磨与省复赛(202071-731日)

大赛举办期间,学校将组织评委对校赛中表现优异的参赛项目进行一系列项目打磨与辅导活动,最终按照学校推荐项目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五、奖项设定与奖励政策

1.本次大赛设置奖项为:金奖2枚、银奖6枚、铜奖10枚,优秀指导教师6名,优秀组织单位2个。获奖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及相应创业扶持,并将从获奖团队中遴选团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赛事。

2.本次大赛的获奖团队可优先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享受学校创业学分置换政策。

3.获奖项目将获得我校创业基地导师团一对一的全程辅导,并可参加由学校组织或推荐的创业项目路演,获得投融资机会。

4.获奖项目将优先享受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等有关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5.获奖项目还将优先享有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上报国家、省级项目的资格,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加此项赛事,同时应指定专职教师与辅导员各一人作为赛事联系人,协调落实比赛的具体实施;要充分发挥学校科研及科技创新团队、教师工作室、创新创业社团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现挖掘高质量竞赛项目;要深入挖掘校友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校友创业项目参加竞赛,发挥大赛的品牌宣传作用,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支持和帮助。

2.在各类别学科竞赛等与大赛关联性较强的赛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要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把提高本科生和教师、优秀校友参与度作为拓宽项目来源、提升项目层次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把好项目的质量关。

3.组建大赛导师团。本次大赛面向全校教职工遴选指导教师,为参赛团队开展创业项目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应在创新创业工作领域具备业务专长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认真负责,自愿为参赛团队提供指导服务。请各学院推荐5位以上指导教师并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一),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515日前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201办公室孙老师处。

4.各学院参加大赛的人数不低于15%、非毕业生班级每班应有2个以上团队网络报名参赛,参赛团队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

5.比赛报名方式。报名分为信息登记和网络报名两个步骤。自由团队(尚未有长期稳定的指导教师)可在带班辅导员处进行报名信息登记,汇总整理后交由学院赛事联系人报送;固定团队(已有长期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在学院赛事联系人处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后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按要求完成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成功的团队方可参加校赛。

6.比赛报名材料:大赛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详见附件二);项目商业计划书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不设定标准格式);纸质报名材料由学院收集完全于6月1日前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201办公室。

七、其他事宜

1.联 系 人: 孙老师

2.联系电话:027-81823312

3.赛事交流QQ群:1028764710

4.地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大学生事务中心201

附件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互联网+”大赛导师团队推荐表

附件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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